Monday, May 16, 2016

阅读小报︱古往今来最佳性爱描写,居然是“乔瓦尼”的开头_翻书党_澎湃新闻-The Paper

阅读小报︱古往今来最佳性爱描写,居然是"乔瓦尼"的开头

2016-05-16 13:58 来自 翻书党

"我的每个部分都在喊着No!但我的总和叹息了一声Yes。"
今年是Giovanni's Room(《乔瓦尼的房间》)六十岁,四处是"你一定要再读詹姆斯·鲍德温"语气的文章。他二十四岁为了躲避标签逃到巴黎,这是第二部小说,用了全白人的卡司,写求婚之后准未婚妻躲去西班牙犹豫,而他自己留在巴黎跟一个意大利男人谈恋爱。我很喜欢他说自己要写的是愧疚的性,再牵扯种族问题怕累着。引的那句是第一次到了乔瓦尼的房间,被推倒;当时一惊,心想居然有这么干净而妖娆的情话。鲍德温的文字很特别,通彻,思无邪,直透纸背;有点像李后主,高兴了就恣意怜,亡国破家就水长东,俨然担负人类罪恶,写什么都很好。
也是巧,读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文学LitHub网站评了个古往今来最佳性爱描写,居然就是"乔瓦尼"开头的一段,写他启蒙,和小伙伴在床头玩闹时突然就如胶似漆起来。Literary Review(《文学评论》)从1993年开始评最差性爱描写每年都挑不过来,难得这回有人评了次好的居然读的时候根本就没注意。主要是性本身太难写了,好像是莎士比亚和玄学派诗人之后,感受和思想分离,怎么处理都有些尴尬;或者,是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所说的性描写会让角色失去普遍性(de-universalise),意思大概是这件事情已经私人化到每个人的感受都千差万别,所以你写得再如何真实,第二个人来一看还是觉得你什么都不懂(而且是写得越细他越看不起你)。
"我从他身上跌开,躺在他旁边,想的是在一时情热的剧场(theatre of heat)之外,欲望是多么无助,而且在它不受欢迎的那一刻起,又立马会显得多么荒唐。"
最近还读了一本加斯·格林威尔(Garth Greenwell)的What Belongs to You(《什么属于你》),和乔瓦尼有点像,讲的是一个美国诗人到保加利亚教书,在公厕勾搭了一个带男妓属性的小混混Mitko。处女作,亚马逊页面上还没见过这么长的表扬栏,读罢的确有种"不可限量感"的精湛和笃定。不剧透,但要说不少桥段,比如在澡堂如何被父亲察觉自己的性向,以及第一部分结束时和Mitko大吵的缘由,真的是闻所未闻。
厄普代克当年有一篇争议很大的书评,评的是我很迷恋的同性恋作家霍林赫斯特的The Spell(《着魔》),居然感慨"异性恋再怎么琐碎,至少关乎物种繁衍,牵涉到家庭这个古老而神圣的架构",而同性恋文学不够"普世(universal)",因为"除了爽之外再无其他得失(Nothing is at stake but self-gratification)"。这当然很不得体,从厄普代克的嘴里听到让人尤为难过。他当年开出的书评守则中第一条就是:"试图理解作者希望完成的是什么,不要怪他没有做成本来就没有试图要做的事。"而抱怨同性恋小说缺一颗受精卵,荒唐得就像冲到馄饨摊大骂怎么连杯像样的现磨玛奇朵都没有。
"世界提供非虚构,其他的交给人类。"
当年到了复旦就去旁听了不少陆谷孙老师给本科生上的文法课,说打磨英文多读些散文不会错,就去图书馆抱了好些选集回来,其中就有约翰·达加塔(John D'Agata)编的两大本The Next American Essay(《美国散文的未来》)和The Lost Origins of the Essay(《消失的散文源流》)。上个月发现这个系列的第三本出来了,叫The Making of American Essay(《美国散文的形成》)。现在Kindle方便,马上把每篇选文前面编者的话读了一遍;达师傅对散文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比如这一回他选了艾略特的诗,选了巴塞尔姆的一个小故事,选了《白鲸》的一个章节,甚至还有字谜一样的概念艺术。难道这是陆老神仙的埋伏:只要写得好原来都叫散文?
达加塔也不相信"虚构"和"非虚构"的分界。几年前他有本书,物议沸腾,叫The Lifespan of A Fact(《事实的寿命》),是他再现和杂志事实核查员的邮件往来,里面达老师脾气还不小,因为对方居然"粗俗"到胆敢指出他的报道造假。杰夫·戴尔喜欢说文体间的界限像是网球场中间的网,摆在那里就是为了让你把球从上方打过去;这当然很好,但在摆明了"非虚构"的文章里虚构就是另一回事了,关键在于读者是照着他和文本之间签的合同来触发情绪的;就像如果网球是按照击球动作的优美程度来判断是否进线就不会有意思。而且,我也没能想明白为什么一个有追求的网球选手不能同时把球打在界内并显得足够潇洒。
"用短信发去了他认为稍后可能会天晴的意见。"
4月28日,阿兰·德波顿发了新书The Course of Love(《爱的轨迹》),二十年来第一本小说。上来德波顿自己就剧透所有情节,说他们"会结婚,会痛苦,会经常担心钱,会生一个女儿,再生一个儿子,有一个人会出轨,有时候会无聊,有几次想杀了对方,还有几回想了结自己。这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记得当年意气风发地办了张国际信用卡,在美国亚马逊下的第一单里就有The Romantic Movement,中文版译成《爱上浪漫》。新书和德波顿出道的那两本小说写法一模一样,很像张信哲参加比赛唱《信仰》,一下把人送回高中寝室,起个前奏几乎就想哭。后来也是德波顿自己职业规划的关系,书一本比一本讨巧,好处类似星座和算命,其实就是精心设计来让每个人都觉得"你怎么猜这么准?"
但他的书我还是每本都读,主要是文笔有趣。都说英文写作忌讳一件事,叫nominalization,名词化,平克的那本The Sense of Style(《风格的感觉》)就很痛心地说这是把活泼泼的动词木乃伊化(embalm)成了死名词;但德波顿的才气就在于让句子变成一堆名词,文雅地坐下来。引的这句是两人初识之后男主终于忍不住,但他没有"发去一条短消息猜稍后可能会天晴",他是texts his opinion that,写作老师会生气的句式,但那种"想认真又怕输"的拘谨姿态却全挂在了那个多余的名词上。德波顿写性也是这样,两人第一次动情,男主伸手,"一秒之后,是一种确凿无疑象征着welcome和excitement的wetness";简直让人要在页边大写一个"服"字,不但有趣,其实也很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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