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1, 2023

不朽之笔传不朽之人:约翰生与《约翰生传》

 不朽之笔传不朽之人:

    约翰生与《约翰生传》





文︱蒲  隆





“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



这是鲁迅的名作《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的话。少年时初读《阿Q正传》,我就把这段精辟的议论铭记于心了,但完全把它当作一种犀利的讽刺。年长以后,每当读一些名人传记或回忆录,总想起这番话来,仔细玩味,觉得这虽然是种调侃之言,但还确实道出了一定的真理。



临近耄耋之年,应上海译文出版社冯涛先生之约译完这部《约翰生传》后,我相信鲁迅的这段话用到这部著作上再贴切不过了。





“词典约翰生”



先说“不朽之人”。约翰生凭一己之力,用八年工夫编著了一部《英语词典》,赢得了“词典约翰生”的徽号。要知道,法兰西学院由四十位院士组成的团队花了四十年光阴才编成了他们的《法语词典》,所以,仅此一项功劳,约翰生完全算得上是一位“不朽之人”了。十九世纪英国名作家托马斯·卡莱尔在他题名为《英雄与英雄崇拜》的演讲录中,把约翰生列为三位“文人英雄”之首(另外两人是卢梭和彭斯)。该书对他的《词典》讲了这样一段话:



假使约翰生除了他的《词典》,再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人们也可以从中探寻出一种伟大的才智,一个真正的人。凭借其明确的定义,总体的坚实稳固、诚实可信、真知灼见以及卓有成效的方法,它堪称所有词典中的翘楚。它里面有一种建筑学上的高贵品质;它屹立在那里,俨然是一座宏伟、坚固、方正的广厦,巧夺天工,完整对称:你断定建造它的是一位真正的大工匠。



约翰生编写的《英语词典》



及至十八世纪,法国和意大利早都有了自己语言的权威性词典的时候,英国还没有一部标准的英语词典,随着世代的更替,十八世纪的作家们担心自己的语言很快就会变成老古董,就像蒲柏(Alexander Pope)在《批评论》中所写的那样:



我们的儿子们看见父辈的语言陵替,

乔叟现在是这样,德莱顿也必定如此。



一部词典有助于延缓这种变迁。约翰生于1747年发表了他写给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英语词典编写计划》。书商从中看到了商机,便约请既有意向又有能力的约翰生当此重任,并预支了一千五百七十五英镑,这笔钱几乎全花在购买文具和支付六名抄写员的工资上了。历时八年多(原计划三年),他于1755年完成了这一令人难以置信的伟大工程。



这部词典收词四万条,定义精准(除了个别调侃性的),引文丰富,多达十一万四千条,上自锡德尼(Sir Philip Sidney,1554-1586),下至他的同时代人。该词典问世后,一百余年,成了一部标准的英语参考书,约翰生生前就出了五版,为尔后的词典树立了样板。其中不少定义仍被当代的词典重复使用。当代作家约翰·韦恩(John Wain)在他的《塞缪尔·约翰生》一书中写道:“如果约翰生在1755年去世,他的名字将会仍然在识字的英国人和全世界使用英语的人的心目中熠熠生辉。当年轻的罗伯特·勃朗宁决定他的命运就是做一名诗人的时候,他便坐下来从头至尾阅读约翰生的词典。”因为“这些引文是一种又长又迷人的文选。他有意识地选择的这些引文,不仅举例说明词义,而且传达有价值的思想或有趣味的信息”。所以一个人一页一页翻阅《词典》时能够既长见识,又得乐趣。





无与伦比的全才



当然,约翰生的不朽地位并不是单靠一部词典确立的。他是文坛上无与伦比的全才,首先他是一位杰出的诗人。诗人苏厄德小姐(Anna Seward)甚至说:“除了他的正字法著作外,约翰生博士的每件作品都是诗。”讽刺诗《伦敦》(1738)初次展示了他超凡的才能,产生了一鸣惊人的效果。人们议论纷纷,认为作者是一个无名诗人,甚至比蒲柏还要伟大。它也引起了当时这位诗坛霸主的高度重视,多方打听作者的来历。这首诗反映了伦敦对艺术才华和艺术家的精神、肉体的摧残,对暴政和压迫给予了最强烈的抨击。长诗《人愿皆空》(1749)被认为是所有语言所能产生的道德说教诗的高峰。它抨击了人的傲慢和追求,揭示了一个人们喜爱的主题:人生的悲哀。约翰生认为人类对权力、学问、武功、长寿、美,甚至德的渴求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不幸,只有在宗教信仰中寻求安慰。幸福是可以得到的,如果我们“把心用到”虔诚上的话。



约翰生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是倚马千言、一气呵成的,唯独诗剧《伊瑞涅》精雕细刻了多年,1737年基本完成。这部悲剧的情节是从理查德·诺尔斯的《土耳其民族通史》中提取的,写的是希腊美少女、基督徒伊瑞涅被俘后在土耳其皇宫里的遭遇。这部悲剧直到他的学生、名演员加里克出任朱瑞巷剧院经理后,才于1749年搬上舞台,但反响并不热烈。鲍斯威尔问及他的感受时,他的回答是“像纪念柱一样”。鲍斯威尔的解释是,约翰生宠辱不惊,任人评说,我自岿然不动。当然我们也可以解读为他认为这是他在这一领域里的一种永久的碑记。我们必须记住,在西方文化史上,十八世纪被称为“理性时代”,而约翰生正是理性时代的代表人物,“理性人”。因此,说理是他的长项,煽情是他的短板,他的诗文、小说、批评都发挥了这一长项,获得成功,但戏剧却是需要煽情来感染观众的。他这方面的能力不足,就难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他说莎士比亚的有些剧本并不适合上演,如《麦克白》。《伊瑞涅》整部剧虽然思想广博,意象丰富,妙语如珠,但也只能当作一首诗来欣赏。



相比而言,约翰生的散文数量更多,影响更大。两百零八篇《漫游者》以及后来的《闲散者》等系列报刊文章为他赢得了大量的忠实读者,给他树立了文体家和道德家的声名。不同于斯威夫特散文的简练、艾迪生散文的亲切雅致,约翰生的散文善用排比,讲究节奏,风格堂皇大气,用词典雅奇崛,而且好用拉丁文词语,引得很多人竞相模仿,真可谓开一代文风,成一代文宗。约翰生写这些文章有意“灌输智慧与虔诚”,教导人们用一种理性和符合宗教信仰的态度对待人生。这些文章主题繁多,涉及范围很广。这种报刊文章虽然该世纪早期已有《闲话报》(The Tatler)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开了先河,但约翰生的文章从内容到语气更加严肃,探讨更加深入。



约翰生也是一位别具一格的小说家,他一生只写了一本哲理小说《阿比西尼亚王子拉塞拉斯》(1759)。小说情节非常简单,王子拉塞拉斯从小生活在人间仙境“幸福谷”里,却感觉不到幸福,于是设法逃离这条“幸福谷”,另找真正的幸福。他们一行人到过很多地方,接触过各种人,经历过人生最重要的一场场景,发现人生到处充满了精神空虚与烦忧。小说深入探讨了人生的各种重大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人生到处都是同一种情况,需要忍受的多,能供享受的少。”这种人生观与他的《人愿皆空》所反映的是一脉相承的。小说的最后一章是“并无结论的结束语”。经过一番游历,这一行人对未来都有了一种较实际的设想,但又担心不能实现,于是决定打道回国了。鲍斯威尔认为:“就算约翰生没有再写别的任何东西,这部作品也会使他在世界文学中名垂千古。他的作品没有一部在欧洲流传如此之广,因为它被译成了大部分现代语言,如果不是全部的话。这个故事具有东方意象的一切魅力和英语能够表现出的全部力量与优美。”



约翰生唯一的小说《阿比西尼亚王子拉塞拉斯》



约翰生是位杰出的莎士比亚学者,他编的一版《莎士比亚作品集》有助于十八世纪解读莎剧文本的工作;其他编者不甚了了的地方,在约翰生那里往往能找到明晰的解答。这个版本的突出特点是他的评注和具有理论与历史价值的大胆的“序言”。他在“序言”中判断文学的标准是它是否忠实于生活,而不是是否符合抽象的规则,也就是“三一律”的教条,因此,最终把莎剧从新古典主义评论和更加学究气的研究中挽救出来。鲍斯威尔是这样评论约翰生编的《莎士比亚作品集》的:“这部书即使没有其他优点,单就拿出他的‘序言’,国人也没有理由加以抱怨,因为在序言里那位不朽诗人的优长与不足在一位大师的手笔下展现无遗。对莎士比亚不分青红皂白的盲目崇拜把不列颠暴露为外国人的笑柄,约翰生由于坦诚地承认他这位诗人的缺点,反而使给予他应得的无可争议的赞扬更加可信。毫无疑问,对诗人高唱赞歌的人中间没有一个为诗人赢得过有这一半的荣耀。他们的赞扬就像律师的褒扬,是站在自己利益的一边:约翰生则像那法官严肃认真、深思熟虑、不偏不倚的论断,说出来一言九鼎,让听者对他敬重有加。他作为一位评注者,功德无量,尽管他的研究还不像应有的那么深广,他的调查也不像可以做到的那么敏锐;这一点我们现在从其他后来的能干又灵巧的批评家的劳动成果中确知无疑。”



1773年,约翰生在鲍斯威尔的陪同下游历了苏格兰及其西部的赫布里底群岛,1775年出版了《苏格兰西部诸岛纪游》。当年,鲍斯威尔就出版自己的《科西嘉见闻录》征求过约翰生的意见。约翰生指出,这部书稿的历史部分是从书本上抄来的,只有日记部分是自己亲身经历和亲眼观察的记录,同时发表了这样一番见解:“我常想,游记,或者旅行记,如果不是判断力强、为人正直的能人高手用生花妙笔如实描写所经过的国家的风土人情,那还不如不出。”可见,他对游记的要求是很高的。



约翰生并不喜欢到处旅行,除了苏格兰,他还去过威尔士。法国是他去过的唯一的外国。他不写威尔士,因为威尔士与英格兰大同小异,没有新鲜感。他不写法国,因为他认为很多人比他更熟悉这个国家,他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他的游记的重点也不是苏格兰,因为思雷尔夫人(Hester Lynch Thrale)曾表达过看看苏格兰的愿望,他表了这样的态:“看看苏格兰,夫人,只不过是看看一个更糟糕的英格兰。那等于看花儿逐渐凋谢,剩下一根光杆儿。看了赫布里底群岛倒算是看了一种迥异的景象。”他承认,“从西部诸岛获取的思想比从我记得的任何事情上获取的都多。我看见了一种迥异的生活体系”。这样,他就在他的经历中显得新鲜的社会和自然景观中有了一次全面的道德反思的机会。他要在这次酝酿了很久的旅行中达到什么目的,是心中有数的。所以他要写,写出的肯定不是浮光掠影的表象,而是对当地历史、伦理、民俗、地貌的深入考察,既有具体细致的风物描述,又有对社会的广阔哲学观感。众所周知,约翰生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精准的辨别力,强劲的理解力,活跃的想象力,热烈的好奇心,为人正直,又有神来之笔,他的游记一问世,人们对这位对苏格兰怀有偏见出了名的约翰生写的关于苏格兰的书充满了好奇。苏格兰的有识之士对这本书的公正、深刻由衷地叹服。这本游记还有一种出乎意料的社会效应,那就是,读过此书后,有些苏格兰人认识到自己的欠缺,开始重视绿化自己的家园了。后来,陆陆续续有约翰生的崇拜者们循着他的足迹,探访他到过的地方,缅怀这位伟人,从而促进了该地的旅游业。





“御用文人”



约翰生在风华正茂的二十八岁时来伦敦闯荡,充当文学苦力,最初给《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的老板凯夫打工,编写议会辩论摘要,因此很早就对政论、时评的写作非常在行。他晚年写过四本政论小册子,由于他一贯拥护君主政体,因此这四本小册子全都替当权者说话。1768年在米德尔塞克斯选举中,激进自由派人士约翰·威尔克斯当选为代表该郡的下院议员,下院多数派却将其驱逐,约翰生竟然于1770年出版小册子《虚假警报》,对这种明火执仗的违法行为予以辩护。写《关于福克兰群岛最近事态的思考》(1771),是为了支持内阁通过谈判而不是战争与西班牙解决领土争端的举措,其中对战争灾难的描述尤为雄辩有力。写《爱国者》(1774)是为了帮助朋友亨利·思雷尔重新入选议会,文章写得活泼生动、大气磅礴。《征税非苛政》(1775)更是秉承内阁的旨意写的,副标题是“答美洲会议的决议与讲话”,这本小册子充满了武断的主张,尖刻的讽刺,恣肆的嘲弄。这里不妨引用其中的几句:“殖民地居民不能因为他们幼年时没有被征税,就一口咬定他们现在也不应当被征税。我们不让牛犊拉犁;我们等它长大了再拉。”比喻尽管形象生动,发表时却被当局删去了,也许是觉得这种比喻不够严肃吧。



尽管约翰生的小册子频频遭到持不同政见者的攻击,他反而将它们汇编成一册,题名为《政论文集,〈漫游者〉作者著》,前面还煞费苦心地引用诗人克劳狄安的一段拉丁文作为题识:“认为服从一位君王就是当奴隶,这是一个错误;再找不到比有个虔诚的君王更痛快的自由了。”



约翰生认为,文章遭人批评就说明它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这种批评反而会扩大该文的影响,而他却从来不做反驳。他说:“我宁肯被人攻击,也不愿遭人冷落。因为对于一个作家而言,你能做的最坏的事就是对他的作品不发一言。攻打一座城市是件坏事;但将它困饿则更坏;攻打未必成功;也许你的阵亡人数比歼敌人数更多;但如果你困饿该城,你肯定稳操胜券。”



对攻击锻炼得刀枪不入的约翰生听了鲍斯威尔传达的一位正直牧师的劝告却沉默不语了。这位牧师写道:“如果您再次以政论家的身份向公众讲话,我倒希望您记住,丰富的想象或遒劲的语言将难以弥补诚实的缺欠、公正的缺乏和真理的缺欠。我还要补充一点,如果我今后还像此前那样喜欢阅读您所有作品中最精彩的《漫游者》,我惯常在里面找到的乐趣将会被这样的反思大打折扣,那就是,一部如此道德高尚、文笔典雅、价值千金的作品的作者却把他的才华糟践到《虚假警报》《关于福克兰群岛最近事态的思考》和《爱国者》之流的制作上。”这篇文章写在《征税非苛政》发表之前,约翰生听到却在《征税非苛政》发表之后。



自然有人要把这本小册子与他的恩俸联系起来,把他说成一个御用文人,约翰生为此也大伤脑筋,一度考虑过辞掉恩俸,但最后在朋友们的劝阻下打消了这种念头。



当然,这些小册子中的智趣、讥刺、雄辩使当时的人读起来心情急迫,也会使将来的人读起来乐趣无限。事过境迁,文章的时效已经过去,读它们纯粹是为了欣赏文章的文字和逻辑。





传记大师



约翰生是一位传记大师。一位天才可以就微小的题材作大文章。他能把《绅士杂志》老板凯夫这样一个人生道路甚为狭隘、没有任何偏离或偶发事件的人的生平写成引人入胜的叙事作品。所以给诗人萨维奇这样有故事的人作的传就更是精彩纷呈了。他早年写的《萨维奇传》反复灌输了一个非常有益的教训:热情洋溢的人应谨防对热情过于放纵。在这本传记中,五花八门的事件相互关联,丝丝入扣,清晰而生动,全书闪耀着灿烂的哲学光辉,因此成为最有趣的英语叙事作品之一。难怪大画家雷诺兹一只胳膊支在壁炉台上,站着一口气把它读完。



1778年,伦敦的一批书商准备推出一套《英国诗人集》。他们根据当时的文学趣味,先选定了诗人及其作品,为了扩大影响,特别约请文坛霸主约翰生在每位诗人的诗作前写一篇评传性序言。这项工作正投约翰生所好,他便欣然允诺,并追加了几名诗人,总共五十二位。从十七世纪的考利和弥尔顿开始到约翰生的同时代人格雷结束。后来这些评传性序言又单独印行,题名为《英国诗人传》。这是一部将文学传记和文学批评完美结合的经典性著作,文笔也比作者以前的作品平易,是约翰生的作品中最受普通读者欢迎的。



约翰生写传记坚持真实,对传主的缺点也不掩饰,从具体、琐细处着眼,凸显传主的性格和癖好。关于诗作,他认为理想的诗人应当在平凡中见新奇。诗必须意思明了,能愉悦读者,帮助读者理解世界、为人处世。他主张诗必须符合自然,符合逻辑,符合宗教,符合道德,符合生活的真实。他不喜欢玄学派的巧智,但仍然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为世人发现了诗歌领域里的一片新天地。且看《考利传》中的这一段文字:



巧智,如果不顾它对听者的影响,可以被更加严谨、更加科学地看作是一种“和谐的嘈杂”,一种各式各样迥异的意象的结合,或者是对明显不同的事物中的隐秘相似的显示。把巧智这么一界定,他们拥有的就绰绰有余了。把风马牛不相及的想法生拉硬拽套在一起,把天然与人工搜遍,为的就是说明、比较、影射;他们的学识给人启迪,他们的微妙令人惊讶,然而,读者通常认为自己的长进付出的代价太高,尽管有时叹赏,却很少得到愉悦。



读《诗人传》给人的感觉是:“约翰生是一位睿智又极其严厉的判官。他明察秋毫,能看透人的行为最秘密的源流;他又刚正不阿,总是用‘圣所的天平’称他的同类的道德品格。他太无畏,不想姑息对手,太高傲,不会逢迎高手。”所以他对点评的对象大都褒扬少、贬抑多。



约翰生是一名虔诚的英国国教会信徒。他的《祈祷文与默想录》于死后出版,如实记录了他发自内心的虔诚和修身养性的历程。



凭借这些成果,约翰生成为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文坛的领袖,有人冠以“独裁者”“大汗”的称号。尼尔森(William Allan Neilson)和桑代克(Ashley Horace Thorndike)合著的《英国文学史》共分十七章,其中五章分别用一位作家的“时代”作标题。它们是:第六章,“莎士比亚时代:非戏剧文学(1564-1616)”;第七章,“莎士比亚时代:戏剧(1564-1616)”;第九章,“德莱顿时代:1660-1700”;第十章,“蒲柏时代:1700-1744”;第十一章,“约翰生时代:1744-1784”。更有甚者,William Flint Thrall和Addison Hibbard编著、C. Hugh Holman增订的《文学手册》(A Handbook of Literature)中的“英国文学”条把428年至1960年分成二十个区段,每个区段都以文学思潮或王朝的名称冠名,如莎士比亚所处的时代冠以Elizabethan Age,唯独1750-1798时段用文人冠名:The Age of Johnson,由此可见约翰生在英国文坛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言谈甚至比文章更精彩
约翰生编写的《英语词典》



平心而论,约翰生的作品中,《英语词典》可以说是世不二出的。他的文学批评的眼光在同时代人中也是首屈一指的,然而其中掺杂着偏见。其他的文学样式,如诗歌、小说、散文、戏剧、传记、政论等,单独而论,并不是无人可及。然而他的综合实力却是无与伦比,他古典学养深厚,现代文学精通。亚当·斯密说:“约翰生读过的书比当代任何人都多。”他连烹饪书也读,甚至扬言自己要写一本。他有一种特异功能,能够一下子抓住书中的要点,而不用劳神费力逐字逐句从头细读到尾。他德行完美,见识超群,智趣丰富,幽默横生,随机应变,妙语连珠。人们崇敬他的德行、钦佩他的才华,欣赏他的言谈。有人形容在场的人洗耳恭听他的宏论就像古希腊人聆听神谕一样。他是“文学俱乐部”的核心人物,周围聚集了一大群文化精英,中国读者熟知的有大画家雷诺兹,政治家、文学家和演说家伯克(Edmund Burke),表演艺术家加里克,小说家兼诗人哥尔德斯密斯,历史学家吉本,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等人,还有一些我们不熟悉的贵族和学者。



以约翰生为核心的“文学俱乐部”



朗(William Long)的《英国文学》一书对约翰生评价不是太高,说“这个人肯定不是他的时代最伟大的作家,或许根本就不是一个伟大作家,但他是当时英国文坛的独裁者,现在仍然作为最引人注目、特立独行的人物隐现在数百年辉煌的文坛上”。朗的看法是:“约翰生在我们文学中的伟大地位与其归功于其书,不如说归功于鲍斯威尔对其人的描画。”他认为《约翰生传》是一部不朽之作;赞扬是多余的,必须阅读它品味它。按照他的观点,约翰生的不朽之身,主要归功于鲍斯威尔的不朽之笔。可是问题来了,如果约翰生根本不是一个伟大作家,鲍斯威尔怎么会崇拜他,会那么急切地想结识他,结识之后,又二十年如一日忠心耿耿,见面后记录他的言行,始终保持书信联络;怎么会在约翰生去世后,用他的不朽之笔,成就约翰生的不朽之身呢?鲍斯威尔一生结识的名人很多,国外的有卢梭、伏尔泰等,国内先后结识的有亚当·斯密、雷诺兹、伯克、加里克、哥尔德斯密斯,等等等等。他要写名人传记,完全可以另选他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约翰生?



哥尔德斯密斯、鲍斯威尔与约翰生



读了这部传记后,我们知道,约翰生和他的学生、后来成为剧坛巨星的加里克来伦敦闯荡时,举目无亲,他靠卖文为生,一步步声名鹊起,不要说兰顿、博克莱尔、鲍斯威尔这些年轻一代,就是大画家雷诺兹也是在拜读了他的作品之后,产生了仰慕之心,才与他结识的。就连当朝国王乔治三世也仰慕他的作品和名望,得知约翰生在王家图书馆读书时,主动提出和他见面交谈。酒商思雷尔更是崇拜他的道德文章,在住宅里专门给约翰生留有一套住房,供他随时居住,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并且带他与家人一起去法国旅游。著名历史学家吉本因为不信教,始终得不到约翰生和鲍斯威尔的好感,但他还是主动申请加入了以约翰生为核心的“文学俱乐部”,甘心成为约翰生圈子里的一员。没有无伦的才调,能赢得那么多社会精英的敬仰与热爱吗?



约翰生与朋友经常聚会的“主教冠”



鲍斯威尔结识约翰生以后,发现他的言谈甚至比他的文章更精彩,于是开始追记约翰生的谈话,为将来给约翰生写传做准备。约翰生去世七年之后,他的不朽之作《约翰生传》才问世。从1763年见到约翰生到1784年约翰生离世,经过二十余年的材料积累,这远远超过了“十年磨一剑”的功夫。





“纪念馆”与“建馆人”兼“讲解员”
关于《约翰生传》,我前面引用过卡莱尔评述约翰生《词典》的话,如果把其中的“词典”改换成“传记”,再把专用于词典的几个词适当改换一下,整个评语完全适用于《约翰生传》。这段议论把《词典》比作一座伟大的建筑。译完《约翰生传》后,我的感觉好像是被鲍斯威尔引领着参观了一座规模宏大、内容丰富、布局完善的现代化的约翰生纪念馆。鲍斯威尔既是建馆人,又是讲解员。跟所有的纪念馆一样,讲解员首先给观众诵读一篇“前言”,涉及建馆的主旨、成因、方法、特点。前言特别指出,人们将会看到的是原原本本的约翰生,不掩过、不饰非、不涂彩、不描金。接下去讲解员就引领我们参观一间间展室,按年月顺序排列,从约翰生出生到约翰生去世,安葬在西敏寺,最后是一段“结束语”。



二十五岁的鲍斯威尔



在纪念馆里,陈列着约翰生先后出版的作品,鲍斯威尔给出了扼要的点评,同时给出了写作该作品的动机、经过与出版后的反响。如,约翰生之所以写《拉塞拉斯》,目的是用这笔收益操办他母亲的丧事,并偿还她留下的几笔小小的债务。这本书是他在一个星期内的每个晚上写的,一边写,一边把成稿拿去付印,没有通读过。书商给他的酬金是一百镑。



书商戴维斯的书店,约翰生和鲍斯威尔在此地初次相逢。



在纪念馆里,陈列着约翰生先后出版的作品,鲍斯威尔给出了扼要的点评,同时给出了写作该作品的动机、经过与出版后的反响。如,约翰生之所以写《拉塞拉斯》,目的是用这笔收益操办他母亲的丧事,并偿还她留下的几笔小小的债务。这本书是他在一个星期内的每个晚上写的,一边写,一边把成稿拿去付印,没有通读过。书商给他的酬金是一百镑。



这里还有鲍斯威尔发掘出的大量匿名文章,或替别人代写,或送给他人以人家的名义发表,有他早年的翻译,有他的祈祷文,笔记,有约翰生口授、鲍斯威尔笔录的法律辩护词。



这里有大量的约翰生书信原件或抄件,有约翰生的朋友提供的关于约翰生的言论和活动的文字记录。



如果我把鲍斯威尔写进传记的约翰生对往事的追忆和约翰生的同学和朋友给鲍斯威尔口头提供的轶事比作纪念馆中的图片的话,那么鲍斯威尔记录下来的他亲耳听见和亲眼看见甚至参与其中的场景就是纪念馆中的原声录音和实况录像了。



我们先来看几段录像:



巴克莱认为宇宙万物仅仅是想象而已,“他用脚使劲猛踢一块大石头,把自己弹了回来”,以此加以批驳。



为了显示自己是一个有骑士风度的男人,他把访问过他的一位法国贵妇领到她的马车前。“他穿的是一件破旧的棕色晨衣,趿着一双当拖鞋用的旧鞋,一顶干缩的小假发挑在脑袋上,衬衫的袖子和裤子的膝盖松垮垮地吊着。”



他坦言:“我仔细认真地关心自己的肠胃,因为,我认为,不关心自己肠胃的人很难关心其他事情。”且看他是如何关心自己的肠胃的:“一上餐桌,他就全身心地投入当前的任务;他的目光似乎钉到了盘子上。他吃起饭来完全是一副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的架势。吃的时候,脑门上青筋暴起,一般都是大汗淋漓。”



“他的性情有严重的病态,以至于压根儿就不知道自由、用力运用肢体的天然快乐:他走起路来,步态就像一个人戴着脚镣苦苦挣扎;骑在马上,无法驾驭他的坐骑,仿佛坐在气球里被带着前进。”



这几个镜头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的举止确实不够潇洒、娴雅,但也显示他是个率性、随意之人,绝不矫揉造作。



鲍斯威尔认为:“约翰生的言谈也许比他的作品更令人赞叹,不管他的作品有多么优秀。”我们不妨听几段录音:



“父子之间必定总有斗争,一个一心要权威,一个一心要独立。”



问及给孩子先教什么最好,他的回答是:“你给他们先教什么就像你先把哪条腿伸进裤子一样无关紧要。先生,你可以站着争论先伸哪条腿最好,可在此期间,你的裤子却是空的。先生,当你考虑在两样东西中选哪一样给孩子先教时,另一个孩子已经把两样东西全学会了。”



“一个人应当只读自己喜欢的书籍;因为阅读成了一种任务,对他没有多大好处。”



“没有真情实话,社会必然分崩离析。实际上,真话如此之少,我们几乎害怕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如果谎言翻上十番,我们该如何是好?社会是由交流和信息结合起来的。”



“一个人宁肯让别人说有关他的一百个谎话,也不愿让人说他不希望人家说的关于他的一句真话。”



“浮华之风永远也根治不了,那是心理的顽症,就像身体上的顽症一样,永远也纠正不过来,一旦是个花花公子,永远是个花花公子。”



“粗话伤人和雅语损人之间的区别就像被棒子打伤和被毒箭射伤的区别。”



“一只苍蝇可以叮一匹骏马,让它瑟缩;但一个只不过是只昆虫,一个仍然是匹马。”



“总的来说,一个人的消极品质比积极品质更会讨人喜欢,从不得罪人比给人大量欢乐更会讨人喜欢。首先,人们的恨比爱更加稳定,如果我曾经说过什么话伤了一个人,我就是千言万语取悦他也无法让他忘记这句伤人的话。”



“男人行坏,女人羡慕;她们没有我们坏,不是出于选择,而是因为我们限制了她们;她们是秩序和时尚的奴婢;就这个世界而言,她们的德行对于我们比我们自己的德行还重要。”



谈及男女交欢之事,他把其中的欢乐主要归因于想象。“要不是想象,先生,(他说)一个男人被女仆抱在怀里与被公爵夫人抱在怀里一样快乐。然而想象的附加魅力如此之大:所以我们发现有些人为了可以占有一位贵妇,违犯了最好的社会原则,被搞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



有人说贪婪是某些人的本性,约翰生回应:“谁也不是天生的守财奴,因为人一生下来一无所有。每个人生下来,就cupidus——希望获取;而不是avarus——希望守成。”



“一个既会花钱又会省钱的人才是最快乐的人,因为他享受到了两种快乐。”



“耗散钱财就是蒸发,有成千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手段。如果它是一股溪水,人们可以堵住它。”



“对于有限的人类而言,纯粹的慈善行为是不可能的。人的慈善掺杂着虚荣、利益或其他动机。”



“一个老人应当防范的莫过于把自己交给保姆。”



“我宁愿把钱托付给一个没有手的人,也就是身体不具备偷窃的可能性的人,也不愿交给最讲诚实原则的人。”



“一个人怕干不道德的事而进了加尔都西修道院,这就像一个人怕偷盗剁掉了自己的双手一样,毫无道理可言。弄残自己的断然行动中确实有大决心;然而事情一旦完成,他就不再有任何能耐了:尽管他没有能力偷盗,但也许在他心里,他一辈子都是个贼。”



“一个人不能恰如其分地谈论自己,除了陈述一些单纯的事实,如‘我当时在里士满’,或者取决于测量的情况;如‘我有六英尺高’。他肯定到过里士满;他肯定他有六英尺高;但他不能肯定他聪明,或者他有其他什么优秀品质。而一个人对自己的一切贬损其实是拐弯抹角的赞扬,是为了表示他能宽容到什么程度。他能招致自我表彰所引起的所有不满和对虚伪的种种责难。”



“一个孩子挨教鞭远远赶不上成人遭世界的嘘声反对那么严酷。成人对声名耿耿于心,名气愈大就失去它愈快。”



“权力越收缩,就越容易被摧毁。被一个暴君统治的国家是一个倒置的圆锥体。那里的政府不可能像它安置在一个逐渐收缩的宽广的基础上时那样稳固。”



有人说:“有一种怕死的论调,当然十分荒唐;而且那就是惧怕灵与肉俱灭,死亡不过是一场不做梦的酣睡。”约翰生则说:“它既不酣畅,也不是睡眠。它是乌有。单纯的存在比乌有好得多。所以一个人宁肯在痛苦中存在,也不愿不存在。”



“现代作家是文学月亮,他们闪耀的是反射光,是从古人那里借来的光。我觉得希腊是知识的源泉;罗马是典雅的源泉。”



“什么是诗?嘿,先生,说什么不是诗要容易得多。我们都知道什么是光;但要说什么是光却不容易。”



谈及慢待过他的切斯特菲尔德勋爵,他说:“此公我本以为是才子中的公侯;现在我才发现,他只不过是公侯中的才子!”



说他的《教子家书》:“这些信在教妓女贞节,教舞师仪态。”



有人问及他对某两位诗人的看法,他答道:“虱子和跳蚤孰优孰劣还真没有定论。”



“马奇的布道文好是好,但不实用。他抓住的感觉多,掌握的少;他拿到的粮食多,能做成的饭少;他打开一片广阔的前景,但太遥远,看不清楚。”
“理查逊的一封信里对人心的认知比整部《汤姆·琼斯》里的还多。”



“酒使一个人更喜欢自己。我不是说它使一个人更招别人喜欢,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危险在于,一个人变得更喜欢自己的时候,他也就变得不大招人喜欢了。酒不能给人任何东西。它给不了知识,也给不了巧智;它只能使人活跃起来,使他能把怯场压制住的东西发挥出来。它只能使锁在寒霜中的东西活动起来。不过这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坏事。”有人插话道:“这么说来,先生,酒是一把能打开箱子的钥匙;不过这只箱子也许不是满的就是空的。”约翰生:“不对,先生,话才是那把钥匙,酒是一把撬锁的工具,它硬生生地把箱子撬开了,也把它损坏了。一个人应当修身养性,哪怕不喝酒也具备酒给人的那种自信和敏捷。”



“酒使人把说法错当成想法。”



“谁投一个人所好而饮酒,谁就做了那个人的奴隶。”



为了显示辩才而故意持错误立场



然而,这样摘录约翰生言谈的片段还不足以反映他谈话的全部巧智、机敏和雄辩的气势。这些特点在辩论中更能得到淋漓尽致地表现。约翰生对谈话的重视非同寻常。他说他尽可能地要让谈话既在思想感情上,又在表达方式上精彩生动,他把这定为一个常规,这样一来本来要费劲的东西,就变得洒脱自如。他说:“关于谈话,第一,得有知识,得有谈资;第二,得有驾驭言词的能力;第三,得有想象力,把事物置于常人看不见的境界;第四,得镇定自若,有一种百折不挠的决心:这最后一项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因此约翰生总把谈话看成一种智力和技巧的较量,他总是“为胜利而谈”。在很多场合,为了显示自己的辩才,故意持错误立场,但总能说得头头是道,而且听众越多,对手越强,便越起劲。



托马斯·罗兰森(Thomas Rowlandson)笔下的约翰生与鲍斯威尔



约翰生情绪好时,有问必答,无所不谈。鲍斯威尔突发奇想,问约翰生如果把他和一个婴儿关在一座城堡里,他将如何对待这个婴儿,约翰生也不厌其烦做了回答。他们甚至在一起探讨公鸡为什么不吃食,先让给母鸡吃,母鸡为什么自己不吃,让小鸡吃。



如果情绪不好,他就会好好教训一顿发问者:“询问不是君子谈话的方式。那是在显优越,询问一个人的私事尤其不对。也许他先前生活中的事情不想让别人知道,甚至自己也不想回顾。”或者他干脆拦头一棒呵斥道,他不愿意受“是什么”“为什么”的折磨。“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为什么母牛的尾巴长、为什么狐狸的尾巴毛烘烘?”



一名作家发表的文章,出版的著作,那都是成品,它们是长年钻研思考的结果,还是一时灵感突现的记录,具体过程只有作者自己知道。谈话的情况就不一样了,谈话者知识是否广博、记忆力是否可靠,应对是否机敏,见解是否正确,立马就会给在场的人表露出来。约翰生随口引用荷马、维吉尔、贺拉斯、莎士比亚,这对于当时的英国文人来说,不足为奇,就像过去中国文人开口“子曰”,闭口“诗云”一样。但约翰生能把偶然听过或读过的无名之辈的顺口溜都记在心里,在适当的场合拿出来逗笑,难怪尤以演喜剧见长的戏剧大师加里克说:“拉伯雷和其他所有的智趣大师跟他一比都算不了什么。你可以被他们逗乐;但约翰生却把你紧紧一抱,摇得你哈哈大笑,不管你想不想笑。”



被约翰生视为唯一的辩论劲敌的著名演说家伯克说:“约翰生的言谈有力而清晰,可以把它比作一尊古代的雕像,每一根血管和肌肉都清晰凸显:一般的言谈就像一种低级的铸型。”



我们虽然有“文如其人”的说法,但比起私下的言谈来,面世的文章毕竟有所顾忌。约翰生本来就心直口快,私下交谈更是口无遮拦,傲慢与偏见暴露无遗。他说“法国作家浮浅”,“卢梭是坏中之坏”,说“菲尔丁是个榆木脑瓜”,意思就是他是个不中用的无赖。



“偏见”是个见解上的问题。但对事实的真假的严格关注他是毫不含糊的。他参与调查伦敦公鸡巷(Cock Lane)闹鬼的事件,最后亲自写了调查纪要,戳穿了这一骗局。



苏格兰人詹姆斯·麦克弗森(James Macpherson)1760年发表《苏格兰高地古诗片段集成》,后来又发表《芬戈尔》和《提摩拉》,假托是公元三世纪苏格兰说唱诗人莪相(Ossian)的作品,麦克弗森自称是从盖尔语翻译成英语的。一贯重视事实依据的约翰生根据他对这种语言的了解,一眼看出这是假冒,非要译者出示翻译所依据的手稿。其实这种语言根本就没有文字,哪有手稿可言。如果是口头流传的史诗,民间总会有人背诵,然而游历过苏格兰及其西部群岛的约翰生对此却闻所未闻。



然而约翰生对这种语言的研究却大加鼓励和支持。他说:“我很不情愿让任何语言彻底消亡。语言的类似和派生提供了国家传承和人类血缘的明确无误的证据。它们往往给历史证据增加了物质的肯定性;往往提供了古人迁移的唯一证据,以及没有留下文字遗迹的时代演变的唯一证据。



“我希望每种语言会持续下去,不管它的范围怎样狭窄,或者无论对于共同目的来说是怎样不便,直到它被贮存到某种版本的为人所知的书里,这样,以后它可以时时被考查,并与其他语言进行比较,然后允许它被废弃。”





形象如熊,内心良善



在这座宏伟的约翰生纪念馆里我们已经浏览过约翰生的各种著作,看到了他的行为举止的录像,听到了他的言谈的录音,那么他的内心世界如何呢?这是别人无法看到的,但它却表现在他的行为上。



约翰生长得五大三粗,我们已经知道他的举止不够娴雅,加之脾气又火爆,在辩论中声如洪钟,而且有时不是辩倒对方,而是吼倒对方,于是有人给他一个形象的称号——“熊”。他的朋友哥尔德斯密斯说:“当然,约翰生的举止里有种粗鲁;但他的心肠比谁都软。他除了表皮,没有一点熊的成分。”



他的住宅里长期收留着一位盲女安娜·威廉斯。她去世后他充满悲情地说:“三十年来,我靠她寻找家庭的乐趣,她全面的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她顶替着我的一个妹妹。”还有一个无照行医的独身男子莱韦特,他去世后,约翰生还专门为他写了一首悼亡诗。此外,他的教父的女儿德穆兰夫人也常来久住。



约翰生的仁爱之心时时处处都在显露,有次深夜回家,发现一名女子倒在街上,他便背回家中照料了很长时间,花销不少,直到她恢复健康,知道她是个烟花女子后,还把她介绍到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中去。



由于没有近亲属,去世前他把自己的绝大部分财产遗赠给了他的黑人仆人,这使他的遗嘱管理人之一约翰·霍金斯爵士(Sir John Hawkins)觉得过于出格。



约翰生柔肠侠胆乐于助人,他利用自己的名望和影响写信求人帮助许多生活困顿或事业上遇阻的人,当然对有些无理的要求也会拒绝,但还是不厌其烦回信说明原因,而不是置之不理。如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士写信求他走后门送她的儿子上牛津大学,约翰生写信陈述了不能遵命的理由。



他文思泉涌,走笔如神,给他人的著作写的序和献辞更是不计其数,如书商们要他给一本《新商贸大词典》写篇序,他没有见过作者,也没有读过该书,却能在序文中对这一学科的知识展示得淋漓尽致,读者还以为序文的作者是个倾其余生从事商贸的人。他甚至设身处地地替被判处死刑的英国国教会牧师多德给国王写过要求免于处死的恳求书和其他文书。



当我们听讲解员鲍斯威尔读完那篇总结性的结束语从这座宏伟的纪念馆里走出来的时候,又想起了本文开头所引用的那句话:“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但有一种印象是肯定的;那就是,纪念馆里有许多从约翰生的作品中看不到的东西,尤其是在那里听到的约翰生的言谈。让我们不要忽略传记临结束时作者加的这么一条注:



把贝勒对梅纳热的记述引用来记述本传的伟大传主,也是极其适用的:“他的杰出的朋友们在题为《梅纳热杂谈录》的文集里为他树起了一座无限光荣的纪念碑。那些正确判断事物的人将会承认这本文集非常适合展示本身就是梅纳热性格的天才和学问的那种广度。我不妨大胆地说,他出版的那些优秀的作品不会像这本文集一样使他与其他学者相比有鹤立鸡群之势。出版具有巨大学术价值的书,把希腊和拉丁诗作译得极其到位,不是一种平常的才能,我承认;但也不是极为罕见的。有人能对无数的事物发表议论,能显示它们的千姿百态,要找这样的人就比较困难了。有多少作家其作品为人叹服,因为里面展现了博大精深的学问,他们却支撑不住一段谈话。那些只凭梅纳热的书认识他的人也许认为他跟那些学者大同小异:但是如果你把《梅纳热杂谈录》拿出来,你就把他和他们区分开了,使他凭一种很少学者具备的天赋知名。似乎他是一个随口就能说千百件开心事的人。他的记忆博古通今;上通朝廷,下达市井;死语言活语言融会贯通;正经事,玩笑事,兼容并包;一言蔽之:包罗万象。《梅纳热杂谈录》的有些读者觉得是些鸡毛蒜皮的东西却引起了另一些读者的叹赏,因为前者不考虑情况,后者却在意一个人不假思索说出的话与准备付梓的话之间的差异。因此他杰出的朋友们树立一座能够给他不朽的荣光的纪念碑所用的心思,我们是称赞不够的。他们没有必要纠正他们听到的他说的原话;因为,如果这样做了,他们就不是他的言谈的忠实记录者了。”



当然,约翰生的不朽首先依赖他的作品,但正如韦恩所说:



如果没有鲍斯威尔,约翰生还会是英国文坛上最著名的名字之一;但他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从来不会读一行他的作品的人知道他,那全是机缘在1763年5月16日星期一的下午把他带进汤姆·戴维斯书铺的后客厅与鲍斯威尔见面。



“传记作家中的莎士比亚”





世界上的传记作品多如牛毛,我们一般看到的都是以全知型的第三人称视角叙述的,而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却用第一人称叙事,因此,这本传记可以说是“我所知道的约翰生”。作者是采访者、记录者、见证人、评论者、参与者,有时还是导演,如他处心积虑把约翰生和威尔克斯(John Wilkes)这两个见解不同、积怨很深的杰出人物拉到一起,达到和解,取得了化仇为友,变酸为甜的良好效果。什么事情是约翰生讲的他亲耳听到的,还是别人听到转述给他的,是口头讲的,还是用书信、笔录提供的,都有交代。鲍斯威尔屡受约翰生的教导,要严格关注真相,甚至最细微的事情也不放过。约翰生说:“世界上虚假之所以泛滥成灾,与其说由于蓄意撒谎,不如说由于对真相的疏忽。”鲍斯威尔是律师,律师最重视证据,他访问约翰生的同学故旧了解他们知道的约翰生的情况时,他作笔录,最后还要口述者签字认可。所以他的叙事手法表面上是主观的、实际上更有依据,更加可信。



爱默生说:“严格地讲,没有历史,只有传记。”我国司马迁的《史记》开创的纪传体正史,实际上就是大量传记的集成。历史只不过是一些著名人物的传记。约翰生是英国十八世纪中后期的文坛坛主,又是当时首屈一指的文学批评家,因此他的著述和言谈包罗了从莎士比亚到他那个时代的英国文学史。从约翰生的经历和议论反映出英国从斯图亚特王朝到汉诺威王朝更替的情况,辉格和托利两党斗争的情况。约翰生是正统的英国国教会高教派信徒,从他跟形形色色其他宗教派别信徒的交往和议论中,我们能了解到当时英国的宗教概况。约翰生出身低微,但依靠天赋,凭借努力成了文化名人,但从经济地位上讲,虽然有了每年三百镑的恩俸,但还是属于无房无车的小康阶层。他接触过的人上至国王,下至苦力、妓女,他知道穷人捡骨头有什么用,他记录了举国震惊的戈登骚乱的详情,他知道伦敦一年死于饥饿的有上千人,从他的议论中我们知道的当时英国政治、经济、商贸、外交、战争、教育、慈善、殖民、法律、选举、出版、新闻、结社、娱乐、航海、探险、建筑、园林、风俗、人情等方面的情况也许比读一部英国历史或有关专著知道的还多。约翰生生活的时代正值中国历史上的“乾隆盛世”,有兴趣的人不妨将当时中英两国的情况加以比较。有意思的是,以约翰生为核心的文学俱乐部成员马戛尔尼勋爵还率领使团到中国祝贺乾隆皇帝的八十大寿。



《约翰生传》使其作者鲍斯威尔成了忠实的传记作家的代名词。美国著名女作家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在她的《回顾》一书的“亨利·詹姆斯”一章中说:“我和两三位伟大的智者结成了莫逆之交;然而我自己不是鲍斯威尔,而且也不曾有过自己的鲍斯威尔,对于这两种情况我都抱憾终身,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我可以记录下众多使人心驰神往的时刻里洗耳恭听到的精彩谈话,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可以把这种谈话传达给我的记事侍从。”



关于约翰生和鲍斯威尔,最后让我引用两句概括性的评语。



美国当代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说:“约翰生之于英国,犹如爱默生之于美国,歌德之于德国,蒙田之于法国:他们都是民族的圣贤。”而英国诗人、散文家兼历史学家麦考莱则称鲍斯威尔为“传记作家中的莎士比亚”。





启迪读者,满足读者的好奇心



一般来说,一部传记应当有三个作用,首先是对传主的纪念作用,其次是对读者的教育启迪作用,最后是满足读者好奇心的作用。



我在前面把这部传记比作“约翰生纪念馆”,把作者鲍斯威尔比作建馆人兼讲解员,所以第一个作用是一目了然的,这里不用多说。该传问世后,同样崇拜约翰生、有“利奇菲尔德的天鹅”之称的女作家苏厄德小姐认为它是“盲目崇拜”。崇拜之情作者毫不隐讳,但并不“盲目”,如他对约翰生贬损伏尔泰、卢梭、斯威夫特、菲尔丁、格雷等作家,敌视美利坚人等并不认同。



至于第二个作用,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着眼点。在这里,我想谈自己的两点感受。首先,约翰生的经历使我想起了韩愈的名言:“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约翰生于1728年10月31日上了牛津大学。鲍斯威尔这样写道:“一个像迈克尔·约翰生先生那样家境的人竟然想到送儿子上昂贵的牛津大学自费读书似乎不大可能。这个问题太敏感,不好向约翰生提起。然而泰勒博士曾向我保证,要不是什罗普郡的一位绅士、他的一个同学,主动提出资助他以其陪读的身份上牛津,这个计划永远不会实施;不过,事实上,他从来没有从那位绅士手中接到任何资助。”



鲍斯威尔明确写道:“他于1731年秋天离开学院,没有学位,因为只勉勉强强念了三年。”(不是我国各种介绍约翰生的文章中说的“一年”)在这三年里他的文学才华已经锋芒毕露,最突出的表现是他把蒲柏的《弥赛亚》译成拉丁文,作为圣诞作业。他完成得异常迅速,而且技艺娴熟,为此得到了高度的赞扬,而且此后,不仅在学院里,而且在全大学享有盛誉,据说蒲柏也对译文大加赞许。然而,三年后他因贫困而不得不辍学时,谁也没看出这是个天才,应当帮扶一把。



1738年,约翰生谋求一个学校的教职,必备的条件是要有硕士学位,当时约翰生已经因发表过诗作《伦敦》而声名鹊起,一位朋友向牛津大学的亚当斯博士接洽,想知道牛津大学能否出于照顾,授予约翰生硕士学位,相关的人觉得此事非同小可,不好开口。蒲柏由于知道约翰生是《伦敦》的作者,便把他向高尔伯爵推荐,高尔伯爵专门向斯威夫特教长的一位朋友致函,想从都柏林大学为他谋取学位,仍然没有结果。



到了1755年,《英语词典》出版在即,为了增大该著作及其作者的分量,需要在扉页的作者姓名后面缀上“文学硕士”头衔,约翰生又托人斡旋,这次总算如愿。过了十年,1765年,都柏林大学的三一学院主动授予约翰生“法学博士”学位。又过了十年,他的母校也主动把同样的学位授予他,证书上说约翰生“被公认为文坛领袖”,约翰生自己也说“上面的溢美之辞也许应当叫我脸红”。这时约翰生已功成名就,这一举动给授学位者带来的光彩也许更多。约翰生没有炫耀这一头衔。鲍斯威尔说约翰生一直自称先生,没有用过博士称号。我在翻译此书的过程中倒是发现了一例:“约翰生博士敬悉波特莫尔勋爵手谕……”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



1747年,约翰生把《英语词典编写计划》提交给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计划》不仅具有广博、明白、准确这样一些实质性的优点,而且它的语言精彩非凡,庄严奉承的语气也是绝无仅有的,目的就是想得到勋爵大人的赞助,结果勋爵大人仅仅给了区区十镑。1754年得知《词典》出版在即,此公两次著文大力推荐,显然有冒充伯乐的意向,也许还希望约翰生把它题献给他,结果招致约翰生写了著名的“致切斯特菲尔德勋爵书”予以回敬。可见古今中外,雪中送炭者少,锦上添花者多。



约翰生等在切斯特菲尔德勋爵门口



显然,约翰生身上有中国人推崇的那种“傲骨”。寻求帮助却遭冷落,咽不下这口气,除了写信回敬,语带讥刺,他还将他的《人愿皆空》中的一个词做到了针对性的替换。第一版中有这么两行:



想一想什么样的祸害把学人的一生困扰,高傲、嫉妒、贫困、阁楼,还有狱牢。



《词典》问世后,该诗新版后面一行被改为“辛苦,嫉妒,贫困,赞助人,还有狱牢”。



1762年,约翰生被国王授予一年三百镑的恩俸,相当于我国现在的政府津贴,但享受的人数比我们享受政府津贴的人数肯定少得多。对于这一恩施,约翰生接受不接受还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因为他的《词典》给pension(恩俸)下了这样的定义:“一种发放给随便什么人的津贴,没有意义相同的词。在英国,一般理解指付给一个国家雇用的叛国者的费用。”最后在朋友们的劝说下他还是接受了这笔恩俸,但在后来的各版的《词典》中,这个定义始终未改。在这种“改动”与“不改”之间我们可以看出约翰生的个性。



还在牛津上学的时候,约翰生家庭困难,穿的一双鞋破得脚趾头都露了出来,有人怕伤约翰生的自尊心,把一双鞋搁在他住室的门口,约翰生看见,顿时怒火中烧,把鞋从窗户扔了出去。对于这种帮助,约翰生为何如此反感?约翰生生命的最后一年,鲍斯威尔和雷诺兹在约翰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信给大法官瑟洛,要求政府提供补助送约翰生去意大利疗养,后来约翰生得知此事后,并未表示反对,最后事情没有办成,约翰生仍表现得十分得体,用圆通的语言向大法官表示感谢,但内心里却认为大法官这次并没有诚心成全此事。约翰生对于帮助的态度前后并不一致,一种是主动寻求帮助,未得到满足而心生怨气;一种是得到自己原先并不赞赏的帮助,却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一种是对别人善意的帮助,认为侮辱了自己的人格,而对思雷尔的帮助,又接受得心安理得;一种是期待别人的帮助,未获得难免有点怅然若失之感。难道说接受小惠耻辱,接受大恩光荣?还是施惠的方式有问题?而约翰生自己也乐善好施,但又认为慈善是受虚荣或其他利益的驱使的,可见人的见解和表现是多么的复杂矛盾。



至于最后一个作用,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约翰生传》内容如此丰富翔实,毫无疑问,极大地满足了大家对约翰生这样一位伟人的好奇心,但还是不可能满足一切好奇心理。



譬如说,约翰生怕死,严格地说,他惧怕的是“死后的某些情况”。他说:“我没有把握我已经达到了准予救赎的条件,我担心我可能是被罚入地狱的人中的一个。”鲍斯威尔对这个问题一再探讨,直到最后仍无答案,作者连自己的好奇心也满足不了,更别说满足读者的好奇心了。要知道,对约翰生来说,宗教信仰是头等大事。



约翰生是个专业文人,前期生活来源全靠卖文所得,日子过得十分拮据。1762年,约翰生开始享受一年三百镑的恩俸,从此可以说脱了贫,开始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我们国内有人用“小”来形容这个数字。那么三百镑是个什么概念呢?韦恩在他的《塞缪尔·约翰生》一书中做了说明,他说,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因为当时一年三十英镑就足够让一个人过上不遭人白眼的日子,还说当时的三百镑可以达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六千镑的购买力。鲍斯威尔也说:“借助皇家厚禄得到的安适和独立却增强了他的惰性。”



我国的普通读者也许对约翰生的私生活更为好奇,因为《传》中涉及不多。约翰生二十六岁时与一个比他大二十五岁的寡妇结了婚。这是一桩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还是约翰生看上了寡妇的经济实力?因为我们从其他地方得知,结婚时女方带过来七八百镑。约翰生对他的朋友博克莱尔说,这是“双方的爱情姻缘”。加里克说这位寡妇“论长相论风度,都不是人见人爱的那种人”。约翰生的继女露茜·波特说她母亲对约翰生的言谈过于入迷,所以忽略了他的种种外在缺陷,更对女儿说:“这是我一辈子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可见这个女人肯定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才具。鲍斯威尔说:“爱不是一个推理的问题,而是一个感知的问题。各人自有各人的感受,知道怎样被自己所爱慕的人身上的特殊品质感动,这些品质的印象过于微妙,难以言传。”他据此来批驳约翰·霍金斯的《约翰生博士传》中说约翰生对妻子感情不笃,他后来的言行只不过是惺惺作态的说法,辩称约翰生始终都是一个对妻子温情脉脉、万般娇宠的好丈夫。他的根据是约翰生如何珍视、保存亡妻的结婚戒指,并在他的祈祷文和其他文字中多有提及,念念不忘。当然,也有可能她活着的时候他对她有所亏欠,死后他每每想起,总要表示追悔,因为约翰生与生活放浪形骸的诗人萨维奇密切交往的一个阶段正好在他的婚后,他怕上帝不接纳他也许就是因为在此期间他的生活脱离了宗教、道德规范。当然,这仅仅是推测。



约翰生的妻子伊丽莎白·“泰蒂”·波特(Elizabeth “Tetty” Porter)



鲍斯威尔曾向约翰生抱怨一位熟人(其实是他父亲)在妻子死后很快续了弦,这表明他对前妻不管不顾。约翰生说:“恰恰相反,如果他不再婚,可以认定他的前妻给他的是一种对婚姻的厌恶,可是通过再娶,他就表示了对前妻的高度赞赏、表明她使他感到结婚的男人无比幸福,所以希望再次享受这种幸福。”如果说这话纯粹是为了安慰鲍斯威尔,约翰生说得太高明;如果是由衷之言,约翰生再不续弦难道可以被认定他的亡妻生前给他的是一种对婚姻的厌恶?他说过:“再不般配的婚姻也比凄凉的单身强。”他宁肯过凄凉的单身生活,也不再婚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更敏感,鲍斯威尔更是不敢问,就是问了,约翰生或者避而不答,或者有出人意料的应对,但未必是实情。鲍斯威尔认为绝对依赖传说的证据和巧妙的推断都是危险的,所以这类事情不管人们多么好奇,只能永付阙如。这类事情,正如我们的俗话说的,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约翰生的言论和观点,往往是针对某事即兴发表的,讲得头头是道,貌似有理,但未必都是真理,更不是他一贯的看法。如约翰生有几次谈到中国人,有时他把中国人归入“野蛮人”,但在著作中又说“礼数完善、百科皆通的中国人”,并且表示想参观长城。他对法国人也是时而非难,时而赞赏。





结语



一般译者序总会用不少篇幅介绍作者。如果读完《约翰生传》,读者也就了解鲍斯威尔半生的行状了,我翻译的附录《年表》补足了早年和约翰生去世后的鲍斯威尔的主要事迹,因此这里就不打算再赘述了。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鲍斯威尔的遗稿于1927年发现,现藏美国耶鲁大学,学者司各特和波特尔编成《詹姆斯·鲍斯威尔遗稿》十八卷,从1928年到1934年陆续出齐,而后耶鲁大学出版社又先后推出了各种单行本,其中《鲍斯威尔的欧游纪事》记载了鲍斯威尔访问伏尔泰和卢梭的详情。该社后来又出版了鲍斯威尔日记。



最后,让我交代一下有关本书翻译的几项事宜。



译文的主要依据是“企鹅经典”版,我对原书的格式、与现代英语在标点和表达方式上(如引号内现在用“我”的地方本书有时用“他”等等)都非常拘泥,因为那是作者的行文特点之一,也体现了那个时代行文的一种特点,有必要让读者有所了解。况且,这部书的读者通常是成年人,没有误导读者模仿的危险。这个版本的编者大卫·沃默斯利的工作具有鲍斯威尔一丝不苟的遗风,他对原著时间上的差错做了更正,对有意隐去的人名给出提示,对英文以外的希腊、拉丁等文字做了注释,对书中出现的人物写了比一般传记词典还要详细的小传。这些内容,我都照译了过来。



我还参考了“人人文库”版,这个版本按照鲍斯威尔的朋友马隆编的第三版给原书添加了鲍斯威尔未曾发现的重要资料,有的插入正文,有的插入注译。增添的正文不多,我将其全部译出,注释选译了一部分,按照原文,放在方括号内。方括号内的注释后面不具名的,全是马隆的手笔。按照企鹅版的做法,原来三版中作者和马隆等人的原注用拉丁字母标出。企鹅版编者的注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标有阿拉伯数字并放在方括号里的注是译者作的。《年表》的原文见“人人文库”版(1992)。



翻译这部巨著的工作十分艰苦,因为不仅量大,而且涉及的范围极广。工程总算完工了,至于质量如何,那就靠专家和读者鉴定了。让我引用未取得预期名次的运动员答记者问时常说的一句话:“反正我是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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