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3, 2015

Zizek:在灰色的地帶(Grey Zone)

Zizek:在灰色的地帶(Grey Zone)

Slavoj Žižek on responses to the Paris killing

http://www.lrb.co.uk/2015/02/05/slavoj-zizek/in-the-grey-zone


簡易非逐字翻譯。小標是我自己下的,希望能幫助理解。翻譯或理解上如果有差異歡迎來客氣地討論囉。


先 簡單說一下:紀伯首先用幾個很簡單的比較,揭露出「我是查理」這種方便的認同(或是便利的道德聲明),背後其實是意識型態的權力操作。為什麼我們可以這麼 容易地接受了「我是查理」的這個認同?但是對於其他人禍的受難者,像是你聽都沒聽過的 [為什麼你會沒聽過?] Baga 屠殺,我們卻沒辦法說「我是 ...」?


接下來(灰色地帶)用「所有人類的基本權利,其實都來自於對他人的侵害」這種非常上層的理論闡述,直指事件的核心問題,也就是人權、言論自由的爭議。


再來談核心問題的「內容」,也就是西方社會與伊斯蘭社會對於治理概念(人應該要怎麼行為)的差異,以及在實踐層次上,即使擁有這樣的差異,兩個社會在面對不能接受的事時,反應常常是一樣的。


最後談其實我們在分析或評論的時候,有時應該要除去歷史脈絡。一來是因為歷史本來就有人為建構的成份在,另一方面是歷史脈絡的考量與扣聯很多時候是有政治意圖的;而這些政治意圖常是為了要轉移階級矛盾、用來削弱對抗資本主義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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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權力的操作,認同才可以這麼容易地被建立起來


「我 是 ...」,這個可悲的認同,事實上只能在某些限定的情況下成立;如果超過了那些情況下使用,這樣的認同則會變成不堪地令人難以忍受 (obscenity)。我們可以說「我是查理」,但如果說「我是薩拉耶佛」或是「我是加薩」就會變得奇怪。同樣的,當我們談到奧許威茲集中營的活死人 Muselmänner 時,這樣的認同變得更加地令人難以忍受。我們不可能說「我是 Muselmänner」,因為奧許維茲的惡行泯滅人性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讓這樣的認同在意義上完全不可能建立。(另外,從反面的角度來看,宣稱「我是 紐約人」來表達對 9/11 受難者的支持也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多數人會說「是的我們想成為紐約人,請給我們簽證!」)


同 樣地情況適用在上個月在 Baga 發生的屠殺: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宣稱「我是查理」,而不是「我是 Baga」。Baga 是在奈及利亞北邊的小鎮;Boko Haram 在那裡處決了兩千人。Boko Haram 可以淺白地譯作「禁止西方教育」,尤其是婦女的教育。我們該如何解釋這種為了製造性別的不公體制而運作、並受到大家廣受支持的社會運動呢?為什麼這些被殖 民剝削統治的穆斯林們,將矛頭指向西方社會裡的這些美好的傳統價值,像是平等與自由呢?(包括諷刺訕笑所有威權體制的自由)答案是:他們的矛頭其實選得很 好啊;因為這個自由的西方的確是實踐著剝削與暴力統治,並用其相反的美好價值:自由、平等、民主,來掩飾它的暴行。



「支持《查理周刊》」可以是一種偽善


再 看看那個各個主要政治人物手牽手表達對巴黎恐怖攻擊的受難者的支持的遊行場景:如果這不是偽善,什麼才是偽善呢?這些才都是該為我們現在的混亂處境負主要 責任的一群人啊。如果俄國外交部部長 Sergei Lavrov 在莫斯科--這個數十位記者曾被謀殺遇害的城市--參加這類型的遊行,毫無疑問地他將立即被拘補。在新聞圖片裡,這些政治人物走在遊行的最前方,後面看似 跟著大批同行的市民;但從另一張照片來看,參加的民眾不過幾百人而已,這些人甚至被警力安全地引導與管制著。真正的《查理周刊》精神大概會畫一張漫畫、嘲 諷這個遊行吧。


除了「我是查理」,更有人說「我是警察」(Je suis flic)。這個全國性的團結(national unity)並不只是跨越族群、階級與宗教分歧的民眾的團結,而是擁有管制力量的人的團結,包括警察、CRS、秘密情報組織、與國家安全機構。在這個新的 秩序中,沒有 Snowden(揭露美國安全局的棱鏡計劃)與 Manning(將美國政府的機密文件外洩給維基解密網站)的位置。換句話說,恐怖攻擊促成了一直以來無法達成的目標:1968 世代與他們世仇(國家機器與其監督控制)的大和解。(ps. 1968 年法國爆發大規模的學生運動)。



灰色地帶:我的所有權利本來就來自於我對你(或他人)的侵害


巴 黎示威的一個令人狂喜 (?) 的時刻是意識型態的勝利:他們動員人民對抗單一的敵人,而在這樣的單一對抗中消去了既有的各式多元的敵對關係。民眾只被給予一個令人沮喪的單一選擇:如果 你不是警察,你就是恐怖份子。《查理周刊》的諷刺幽默跟這個有什麼相關呢?這裡,我們必須從「十誡」與人權(human rights)之間的關連性開始討論。Kenneth Reihhard 與 Juia Reinhard Lupton 認為,真正的人權誕生於對十誠的違背:隱私權(the right to privacy)代表你其實有奸淫(adultery)的權利;財產權代表你有偷竊的權利(剝削他人的權利);言論自由的權利代表你可以作假見證(散播未 經查證的言論);權有武器的權利暗示你可以殺人;宗教自由代表你可以信仰別的神。當然,提倡人權並不代表寬恕這些違反十誡的罪行,但事實上它的確打開了一 個灰色地帶,而這個地帶似乎能脫離於宗教或世俗權力的掌控。在這個灰色地帶中我們可以違背十誡;如果我們褲子脫了一半被權力機關抓到了,我們可以大喊: 「違反人權!」重點是,在理論上,權力機關是不可能畫一個清楚明確的界線、在沒有侵犯人權的情形下來防止人權的濫用(prevent only the misuse of a human right without infringing on its proper use)。


《查 理周刊》的殘酷的幽默便是處於這樣的灰色地帶中。周刊的前身是後來因為嘲諷戴高樂的逝世而遭停刊的 Hara-Kiri。它的 slogan,「愚蠢且骯髒的」,來自早期一位讀者的回應。所以那些參加巴黎遊行的政客們應該把 slogan 從「我是查理」改成「我是愚蠢且骯髒的」。


《查理周刊》的「愚蠢且骯髒」是因為它的嘲諷並不是解放的 (liberating),而是非常模糊的。在古希臘,貴族統治、嚴肅的斯巴達人,與歡慶、民主制的雅典人有著很明顯的對比。斯巴達人雖然驕傲於自身的嚴 峻文化,卻將嘲諷(laughter)做為其意識型態與日常生活實踐的核心、將其視為榮耀國家的力量。斯巴達的嘲笑、對敵人與奴隷的嘲諷、對他們面對的恐 懼與痛苦的訕笑,在史達林的演講當中被重現,並延續至今(順帶一提,有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權力者的嘲諷,那種嘲諷代表的其實是他們不將自身的意識型態當做一 回事)。《查理周刊》幽默的問題不在於它逾越了應有的相互尊重的界限,而是在於它其實就是一種無害的多餘、完美地嵌入我們社會裡霸權的、憤世忌俗的、意識 型態的運作。它對於權力者一點威脅都沒有;它只讓權力的運作更容易讓人接受。



西方社會與伊斯蘭社會的治理觀念(idea of governing):內容差異,但表現的形式(容忍或不容忍)是相同的


在 西方世俗的自由主義的社會當中,國家權力保護公共自由,卻干預著私有領域。但伊斯蘭世界並非如此;如同 Talal Asad 所評論的:「對於人民內在事務、私有領域的干預,在伊斯蘭的律法當中是不被允許的(雖然對於公共行為的要求事實上更加的嚴格)。對於社群來說,重要的是穆 斯林個體的社會實踐(例如文字的表達與出版),而不是個體自己心裡的想法。」可蘭經說:「讓人自由地信仰,也讓他自由地拒絕信仰。」但是,Asad 說明,「思想的自由,並不包括在公眾面前以自己的宗教道德信仰,來說服他人改信錯誤的教條。」這就是為什麼對於穆斯林來說「當面對褻瀆神明的言論時,是不 可能保持沉默的。對神明的褻瀆並不屬於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新的真理」的挑戰(挑戰「舊的教條」),而是一種對於現在的生活關係(living relationship)的一個刻意擾亂。」但是對西方自由主義觀點而言,這個「不/也不」是有問題的:為什麼言論自由不能包含「對於現在的生活關係的 一個刻意擾亂」?如果,我們提出的這個「新的真理」,本身便擁有這樣的擾亂的影響力呢?如果一個新的倫理觀,就是會讓現在的生活關係看來並不公平正義呢?


如 果對於穆斯林來說,面對「瀆神的言論」既不可能保持沉默,更不可能毫無行動(而這個行動很可能是暴力的、殺戮的),那麼我們第一件事要做的,是將這樣的態 度放置在當代的脈絡當中做比較:同樣的,部分基督徒的反墮胎運動,也認為在面對每年上千萬被謀害的胎兒生命時,我們「不能保持沉默」。但是對於「我們不可 能接受的事」的容忍(the tolerance of what we experience as impossible-to-bear)才是真正的「容忍」。因此,當自由左派認為,對於性別歧視、種族歧視、以及「任何形式的不能容忍」不能保持沉默 (impossible to remain silent when confronted with … [any] forms of tolerance) 時,它其實與宗教基本教義派相當相似。這些自由左派的信念裡有一個矛盾:對於「任何權威的嘲諷」的自由主義式的認可與接受,可能導致其相反的結果,也就是 對於他者痛苦與羞辱的敏感性的增加。


正是因為這樣的矛盾性,大多數的左派份子的對於巴黎事件都是可預期的、應受譴責 的反應:他們正確地懷疑這些自由主義式的、對受難者的同情、團結是有問題的,但卻只能在冗長且無趣的辯護後才有可能去譴責加害者。他們害怕直接譴責,害怕 這樣的譴責讓自己成了一位「恐伊斯蘭」(Islamophobia)。但是這樣的恐懼其實是政治與倫理上不正確的。譴責加害者並不是「恐伊斯蘭」,就像是 譴責以色列的巴勒斯坦的政策並不是「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



有時候我們應該除去歷史脈絡(去除歷史扣聯)


至 於「我們應該考慮歷史脈絡來理解巴黎屠殺事件」的訴求,也是完全誤導的。瑪麗雪利在〈科學怪人〉讓那隻怪物可以自己說話,這樣的設計透露出自由主義態度裡 對於言論自由最激進的看法:每個人的觀點都應該被聽到。在〈科學怪人〉裡,怪人完全被主體化:一個怪物般的殺人兇手將自己揭露為一個受到深刻傷害、絕望的 個體、渴望著愛與陪伴。但話說回來,即使如此,這個過程還是有一個清楚的極限;例如,當我愈了解希特勒,他似是愈無法被原諒。


這也就意味著,當面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時,我們應該堅持著嚴格且冷酷的標準:我們應該拒絕將「阿拉伯世界裡的反猶太主義」理解為其對巴勒斯坦可憐困境的「自然」反應,或是將「以色列的手段措施」理解為對於猶太大屠殺記憶的「自然」反應。


我 們不應該去「理解」在某些阿拉伯國家仍將希特勒視為英雄,或是該孩童們在學校接受反猶太主義教育的這些事;把這些理解為反猶太主義,我們將無法合理化我們 在這個議題上對資本主義的抗爭(同樣地,納粹操作的反猶太主義,其實也是在減損反抗資本主義的能量)。這些「理解」都是「錯置」 (displacement);而這些錯置並不是一個次級的操作,而是意識型態用以迷惑我們的最基本的方式。這代表的是,就長期來看,對抗反猶主義的唯一 方法,並不是訴諸自由主義式的容忍,而是直接強調反資本主義初衷。


以色列在西岸的軍事作為不應被放在猶太大屠殺的背 景下來解釋。當所有對以色列公開的抗議被扁平地譴責為反猶太主義時,也就是說,當猶太大屠殺(Holocaust)的陰影被永久地召喚、用來沖淡對以色列 軍事與政治行動的批評時,只揭露、強調「反猶太主義」與「批評以色列政策」之間根本上的「差異」是不夠的。我們應該更進一步去批評:是以色列政府褻瀆了猶 太大屠殺裡的受難者們的記憶、將他們用做合理化自身政策的工具。這代表我們應該拒絕任何將猶太大屠殺與當前以巴紛爭的任何聯結;它們是完全不同的現象:前 者是歐洲歷史上右派對於現代化發展的一種對抗,後者則是當代殖民歷史的最後一章。


但是,在歐洲反猶太主義的成長是無法否認的。當在瑞典馬爾默裡具侵略性的穆斯林少數族群騷擾猶太人、讓他們不敢在大街上穿著傳統服飾時,這是毫無疑問地應該被譴責的。對「反猶太主義」的戰鬥,與對「恐伊斯蘭」的戰鬥,應該被視為同一種戰鬥。



極端經歷折磨並虐待人們,在這樣的經驗中人們並不能發現真理


Ruth Klüger 在 Still Alive 這本書有一段敘述值得我們紀錄;該段描述他在德國與一位博士學生的對話。「他(那個德國學生)說他在耶路撒冷遇到一位年老的、奧許維茲集中營生還者的匈牙 利猶太舊識,但這個人卻蔑視、咀咒著阿拉伯人。那個德國人於是問道:『為什麼一位奧許維茲集中營的生還者會這樣子說話?』我忍不住回擊批評他:他到底期望 什麼?奧許維茲集中營並不是教育機構!你在那裡學不到任何東西!更不用說學到人道主義與容忍原諒!集中營並不產出任何好的東西。我聽到的音量逐漸升高。他 期望的是淨化、洗滌、情感抒發,這些在劇場當中獲得的東西嗎?集中營是你能夠想像中最沒用處、最沒有意義的人類產物!」


我們必須去除「在極端經驗中能有解放」、「極端經驗能打開我們的眼界看到真理」的想法。或許,這是恐怖(terror)能告訴我們的一個最令人沮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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